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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房子怎么分? 海南房子,海南买房,让很多人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但是在办理的过程中也是会有不少烦恼的事情发生的。
一旦婚姻走向了尽头,离婚时必然遇到海南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时海南房产能不能分?分多少?这些都与海南购房时间、海南房产证是否署名、夫妻出资或者还贷情况密切相关。
离婚分割海南房产,涉及《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涉及的情形比较复杂,必要时需要咨询相关律师。下面小编就针对婚前海南购房,离婚时怎么分的问题作出解释。
婚前海南购房,离婚时如何分?
场景举例:
一、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与配偶共同还贷,离婚这海南房子怎么算?
海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海南房产。
法律支持:
我国《婚姻法》也对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论:
所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海南房产证只有您的名字,海南房子也有妻子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海南房产判给海南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妻子,您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二、结婚前个人贷款海南买房,但是海南房产证一直没发下来,结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离婚的话海南房子归谁?
因为没有海南房产证,需要你们双方先自行商议,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结论: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海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双方可协商处理。
三、海南房子是结婚个人全款购买,如果离婚海南房子归谁?加不加名有影响吗?
有影响。加不加名决定着如果涉及到离婚,您妻子有无权利分割海南房产。
法律支持: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论:
婚前全款海南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个条件下结婚并不能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名,离婚海南房子毫无疑问还是个人的。加名实质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有权分割海南房产。
四、婚前双方共同贷款买了套海南房子,要是离婚海南房子归谁?
既然是共同贷款,那么海南房产证无论是谁的名字,婚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议处理,没有获得海南房产的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处置方法: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需要按照现如今的市场价格进行分割。如果贷款仍未还清,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海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协议份额,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提醒:
婚前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要保留好自己的还贷记录,以作为离婚时进行海南房产分割的证据。
五、婚前双方全款买了套海南房子,以后要是离婚,海南房子归谁啊?
结婚后这套海南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后海南房子归谁还要看房屋落在谁的名下。
两种情况:
1)如果房屋是落在你们二人的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
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海南房产。
结论:
所以,如果海南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都有资格分割海南房产;如果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没有出资证据,且双方协定不成,那么海南房子归海南房产落户方。
海南楼盘卖点:海南岛别称“椰岛”、“长寿岛”。全国第三、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海南人均寿命居全国之冠。早在1996年,海南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是73.13岁,是高于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最高的省份之一。,海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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