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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是哪些?海南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办? 海南房产网,海南买房现场实地调查、走访、分析,找可靠的专业人士请教,或者找老业主了解真实现状。
众所周知,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要签订卖屋买卖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实是双方利益的一项重要保证,但是殊不知,有些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的,而有些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因此是无效的,那么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是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是哪些?
在房屋买卖中,当事人“签订”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一方出于欺骗的故意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即房屋买卖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其特点是一方出于欺诈的故意。
二、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谋求不当利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的当事人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无可厚非,但不能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谋求不当利益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屡见不鲜,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和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表现在公有房的买卖为最多。某些单位的负责人和买受人串通,以低价出卖国有或者集体的房屋,达到损公肥私的目的。二是规避法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房屋买卖的出卖人出于逃避债务的需要,假借房屋买卖的名义和所谓的买受人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三、一方胁迫另一方强买强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四、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都无过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简单说是一方或双方的主观的原因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合同的当事人对农村的集体土地属于禁止性流转的不动产的法律规定不了解造成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办?
一是,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约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卖方的海南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
按照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卖方房屋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应认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是没有疑问的,也是没有争议的。
二是,双方先不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先签署购买海南二手房房屋的意向协议书,说明待海南二手房房屋办理完毕产权证具备过户条件后双方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种方式与第一种方式相似。
三是,转让卖方原海南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以上就是与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是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办?有关的全部内容了,大家平时应该也见到过不少海南省买房买的好好的,突然被告上法庭的例子,这就是因为签署了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所以大家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先观察好合同是否有效,然后再进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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