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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是怎么回事?房产转让中存在什么误区?

2018-12-30 20:40:17浏览量(

摘要:海南海南省楼盘,现在很多人为了省钱,会把自己的海南房产以转让的形式出卖,其实房屋转让本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但是为了一些目的进行海南房产转让就不好了,但是既然要进行海南房产转让我们就要避免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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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是怎么回事?房产转让中存在什么误区? 海南房子,海南的未来可以说是不可估量的,也是因此,更多人都选择在海南购房。

房屋转让是怎么回事?房产转让中存在什么误区?

现在很多人为了省钱,会把自己的海南房产以转让的形式出卖,其实房屋转让本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但是为了一些目的进行海南房产转让就不好了,但是既然要进行海南房产转让我们就要避免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纠纷,所以下面一起学习一下房屋转让是怎么回事?海南房产转让中存在什么误区的知识。

房屋转让是怎么回事?海南房产转让中存在什么误区?

房屋转让是怎么回事?

1、海南房产的转让是指海南房产的产权人将海南房产的所有权有偿地转移给他人,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出售”。海南房产的转让首先要确定海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海南房产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所有,其他组织所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包括海南房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海南房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3、海南房产转让的过程中,应海南房产的所有权人(卖房人)和受让人(海南买房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买卖双方依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交付房款和海南房产过户的义务的约定。

房屋转让是怎么回事?海南房产转让中存在什么误区?

海南房产转让中存在什么误区?

1、认为没有海南房产证也可以转让海南房产。有的转让人虽在该房中居住多年,原海南购房款也已经交清,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就转让海南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具备法律所要求的效力要件,因此其效力是否发生还有待进一步确定的合同。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转让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该合同才会有效。

2、认为海南房产登记一个人名下,该个人就可以转让海南房产。许多海南房产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实际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海南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应该夫妻双方共同处分,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转让方应该是夫妻双方。

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款付清,但因为暂不想过户,认为让转让方去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份委托海南买房的《委托书》买卖双方就万事大吉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委托书》中如受托人的权限过宽,如受托人可以随意出售,这样就可能损害转让方利益。

当我们跟随小编对房屋转让是怎么回事?海南房产转让中存在什么误区的知识学习了解后,我们才知道原来在海南房产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是蛮多的,海南房产转让可不是小事情,可是大资产的转让,所以我们要谨慎,要是自己不懂得这方面的知识,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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